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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会长职责
发布时间: 2013-10-16 10:10:25 来源: 玉环县坎门企业家协会

常务副会长职责

一、协助会长工作,主管协会日常事务。

二、负责协会日常财务审批工作,严格执行财务制度,3000元以上必须提交会长和理事会讨论决定。

三、协助会长联系有关部门,帮助解决会员的合理诉求。

四、协助安排协会理事会讨论决定的各项活动的筹备工作。

五、协助做好联系会员企业,沟通倾听会员企业意见。

 

副会长(常务理事)职责

一、在任届期间积极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二、根据会长提出的工作思想、目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三、严格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常务理事会的决议。

四、向会员大会提交需讨论审议的章程,报告一年工作和财务收支情况等有关事项。

五、选举、罢免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

六、讨论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七、决定聘任名誉会长、顾问、秘书长和办公室人员。

八、决定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奖励和处罚。

九、讨论制定协会内部管理制度。

十、参与领导协会开展的各种工作。

十一、讨论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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