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查询的字符串:


标题查询 内容查询

会长职责
发布时间: 2013-10-16 10:09:49 来源: 玉环县坎门企业家协会

会长职责

一、会长为协会任届法人代表。负责协会全面工作,提出任届内工作思路目标,提交常务理事会讨论。

二、主持召集理事会议,常务理事会统筹安排协会的各项活动。

三、及时掌握协会工作情况,并提出指导性意见或新的工作安排。

四、对会员提出的合理诉求、维权等问题,协调各部门关系,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汇报,以求解决。

五、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协议,受理事会委托处理重要事宜等。

六、检查会员大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七、加强财务管理,审查经费使用情况,严把会费支出关。

八、推行坚持会长、理事联系会员企业制度,经常了解会员企业要求和意见。增进协会凝聚力、向心力。

 


上两条同类文章:
  • 企业家协会会员管理制度
  • 玉环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规模企业培育行动计划的意见

  • | 企业家协会 | 企业家党委 | 企业人才平台 | 联系方式 | 返回首页 |
    版权所有©玉环县坎门企业家协会    电话: 7508873   传真: 7508539  
    浙江省玉环县坎门办事处新大楼五楼   邮编: 317602    E-Mail:info@kmqy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