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长职责
一、会长为协会任届法人代表。负责协会全面工作,提出任届内工作思路目标,提交常务理事会讨论。
二、主持召集理事会议,常务理事会统筹安排协会的各项活动。
三、及时掌握协会工作情况,并提出指导性意见或新的工作安排。
四、对会员提出的合理诉求、维权等问题,协调各部门关系,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汇报,以求解决。
五、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协议,受理事会委托处理重要事宜等。
六、检查会员大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七、加强财务管理,审查经费使用情况,严把会费支出关。
八、推行坚持会长、理事联系会员企业制度,经常了解会员企业要求和意见。增进协会凝聚力、向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