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对向企业乱收费“亮剑”
发布时间: 2006-1-20 11:09:15 来源:
玉环县坎门企业家协会
|
《中国乡镇企业报》讯 据新华社消息,全面清理非公企业收费项目,进一步优化非公企业经营环境,加大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力度将成为第四季度全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检查重点。 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决定,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整治和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工作的开展情况。重点检查:行政许可收费项目的清理整顿;企业年检和报表的清理和简化;部分垄断行业乱收费、乱加价问题的专项治理;对企业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和强制企业订购书报刊物、音像制品等行为的治理整顿等。 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文件精神情况。重点是:全面清理非公企业收费项目工作和进一步优化非公企业经营环境;加大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力度;开展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回头看”活动和建立乡镇企业负担监测联系点和监督员制度等有关情况。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的情况。重点是: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工作;整顿机动车辆检测站和规范检测检验收费;高速公路收费联网工作;加强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管理、撤消不合理收费站点以及城市道路收费站点整顿情况等。 此次全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检查由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统一部署、省级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各级政府自查自纠,上一级政府要对下一级政府的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进行检查,并逐级上报检查情况。部际联席会议将组织力量对部分省份检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部际联席会议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限期纠正,典型案例要向社会公布。对顶风违纪和打击报复举报人或刁难企业的,要依法从重处理。对因违反规定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费用要如数退还企业,对情节严重或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
上两条同类文章: 用人单位可以追索培训费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要承担法律责任
|
|
|